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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自治区文明办《关于做好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桂文明办发〔2017〕3号)和《关于做好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桂文明办发〔2017〕4号)要求,经各村镇各单位自愿申报、各县(区)评选推荐、市文明办组织检查考核组实地测评,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,现将我市拟推荐参评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。
公示期为2017年8月31日—9月4日,如有异议,请以信件、电话形式向河池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。
地址:河池市百旺路17号市政中心办公大楼4楼422号,邮编:547000,电话:2308279,传真:2306939。
拟推荐参评全国文明村镇有3个,
拟推荐参评全国文明单位有5个。
名单如下:
来源:河池文明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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