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2月24日河池市第四届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
任命: 覃晴(女)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。 免去: 韦耀璜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。 蓝璇、谭日照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 曹久成、韦庆丰的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
来源:河池日报
编辑:莫昕楠